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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补报可免行政处罚!东侨在全市率先设置年报“宽展期”

2022-10-03 14:46

记者获悉,为着力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东侨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局登记的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年报的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并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应及时、准确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未及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将受到限制,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据了解,每年的年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目前东侨市场主体年报率为97.54%。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在全市率先出台政策,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对该局登记的未按规定申报2021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东侨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东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未年报企业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进行补报,个体工商户还可关注我局公众号“东侨市场监管”进行补报。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林珺

编辑:淑琴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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