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女骑提醒您:骑行安全要注意!
我们在日常的执勤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朋友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非机动车骑行的安全注意事项。
首先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6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但不得骑最快时速达到25km/h以上的超标电动车上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申请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
1、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2、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4、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依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后座也只能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
(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三)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不得逆向行驶;
(六)不得竞速追逐;
(七)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单手扶持行驶;
(八)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要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就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一般情况下非机动车骑行者及乘客受伤、致死率要更高,同时因为非机动车没有相关保险等,涉及之后的治疗或者赔偿也没有相应的保障。
在非机动车行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载一人”,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来源:东侨新视界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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