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无证驾驶三轮电动车 男子撞人致死进班房

2015-09-25 15:50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8月8日凌晨,天刚亮,男子邱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在途经福安城南鹤山东路官村桥时,将一名老人撞倒。四天后,受伤老人不治身亡。日前,记者从福安警方获悉,经司法鉴定,邱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具备机动车属性,嫌疑人邱某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8日凌晨5时6分,福安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该城区城南鹤山东路官村桥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一老人。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并联系120,到达现场后发现老人受伤较重,值班民警立即和120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在现场,民警要求肇事驾驶员邱某提供驾驶证,但邱某无法提供。8月12日6时许,接医院反馈信息,伤者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日警方依法立案进行侦查。

事后,经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鉴定,邱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各项指标均超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具备机动车属性。

8月8日,邱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14日。8月22日,邱某行政拘留期满后,被办案民警从拘留所带回办案中心接受讯问,邱某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郑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