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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偷车和盗财物 没出拘留所又进看守所

2016-03-08 08:37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张丽彬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张丽彬) 3月1日,因盗窃他人电动车后箱内的饮料、眼镜等财物被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王某,前脚还没走出拘留所大门,没想到又被当地警方抓进看守所,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年过中旬的王某还涉及多起盗窃摩托车案件。

盗他人电动车后备箱财物

2月24日17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转来的市民唐某报警称:福安城北街道富春公园附近园林管理处有一名男子正在撬其车锁,被其当场抓获。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王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民警调查了解,王某今年45岁,福安城北街道人。在派出所里,王某很快交代了其于当日17时许,在城北街道市政园林大楼大院的空坪处,将一辆停放的电动车后箱内的三瓶王老吉饮料、一副眼镜和一本驾驶证偷走后,被车主唐某当场抓获的违法事实。

随后,派出所根据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转到拘留所。

没走出拘留所又进看守所

3月1日上午,还在拘留所关押的王某又被民警依法提审。提审结束,还没走出拘留所大门的王某,转身又进了看守所。原来,福安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王某还涉及多起盗窃摩托车案件。

经过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认了1月22日,其在福安市福新路盗走被害人杨某停在该处的一辆隆鑫牌摩托车(报案价值约5400元);2月16日,在福安市王基岭盗走被害人年雷某停在该处的一辆新日牌电动车(报案价值约1700元);2月17日,在福安市荷塘坪盗走被害人薛某停在该处的一辆雷克牌摩托车(报案价值约2100元)的犯罪事实。此外,犯罪嫌疑人王某还交代了另外7起涉案总价值50000余元的盗窃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王某 拘留所 电动车 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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