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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种放路边“不翼而飞” 原是被顺手捡走

2016-03-25 15:22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林丽梅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林丽梅) “谢谢,真的感谢你们。”当福安楼下村民老陈从福安市公安局溪柄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40公斤价值3900元的水稻种子时激动地说道。这是3月19日,发生在福安市溪柄楼下村的一幕。

3月19日16时许,福安溪柄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溪柄镇斗面村的村民老陈刚买的40公斤水稻种子被盗,价值3900元。接警后,民警及时与报警人老陈取得联系,了解到当日16时许,老陈从福安批发了一袋水稻种子。他乘中巴车到达溪柄镇斗面村村口下车后,便顺手将种子放在村口公路边,打算先回家骑出三轮车来运种子。约5分钟后,当老陈骑车返回放种子的地方时,吃惊地发现种子竟“不翼而飞”了。

了解到基本案情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展开调查,因为线索有限,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后来,民警再次对这起“盗窃”警情进行认真分析,认为该种子丢失情况较为特殊。由于事发地点就在革命老区纪念馆门口的公路边,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大,不具有隐蔽性,且事发时间为白天,因此该种子被人当做遗失物捡走的可能性更大。于是民警坚持不懈地走访了临近几个村庄,并沿途用警车扩音喇叭进行广播寻找。

民警经过5个多小时的寻找,最后在溪柄镇楼下村一个村民吴某家找到“被盗”的水稻种子。据吴某交代,当天16时许,其驾驶三轮车路过斗面村口时看到路边有一袋东西,以为是过往货车遗落下的,就顺手捡走了。民警对吴某进行思想教育后,吴某交还了种子。

种子失而复得,老陈对民警高效的办案效率及帮助感激不已。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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