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车撞山体 车损人伤被取保候审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福安一男子陈某醉酒后驾驶小车,结果因车辆碰撞上路边山体,造成小车受损、陈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福安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4月19日4时38分许,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指挥中心派警电话称:在赛岐狮子头村口一辆小车撞到路边石头上,车上一人受伤。值班民警立即驾车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时,发现当事人陈某言辞闪烁、语无伦次,有酒后驾车嫌疑,值班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其酒精浓度为245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民警调查,4月19日4时38分许,陈某醉酒后驾驶闽J***80号小型轿车,从福安市赛岐镇狮子头村右转弯驶向104国道时,因操作不慎,车辆碰撞路左山体,造成闽J***80号小型轿车受损、陈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