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低价购赃车 男子被拘留并处罚款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柘荣籍男子张某某心疼妻子,想买电动车给她骑。然而张某某却贪小便宜,用600元的低价购买了一部赃车。结果张某某因销赃行为,被福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5月2日19时许,受害人李先生在福安街头看到一个中年妇女骑着一部电动车恰好停在自己身边,“这不就是自己几个月前被盗的电动车吗?”李先生立即报警并将该妇女张某扭送至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经民警调查了解,还原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去年11月20日,李先生将一辆未加锁的电动车停放在福安市长途汽车站大门口对面的一个小巷子里面,次日10时许,他发现电动车被盗。该车于2014年以3600元购买,现有8成新,涉案价值约2800元。李先生在丢车的当日即向福安市公安局报案。
今年2月份,张某的丈夫张某某(现年45岁,柘荣县黄柏乡人),在明知所购买的电动车是赃物的情况下,还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600元价格向一陌生男子购买了该电动车,供妻子使用。
日前,因销赃行为,张某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