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司机饮酒后次日驾驶大型客车上路被罚
陈某生在接受酒精测试
宁德网消息(徐龙近 吴新华 文/图) 26日,福安公交车驾驶员陈某生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并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根据相关法规,陈某生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月25日晚上,陈某生参加同事孩子的婚礼,在酒席间饮了数杯葡萄酒。26日8时32分,休息了一个晚上的陈某生,驾驶车牌号为闽JY2290大型普通客车(营运)从福安市甘棠茶都公交车停靠站出发,驶往福安。9时30分,当客车通过宁上高速福安收费口时,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交警对陈某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的结果为3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由于当时车上还有20多名乘客,为防止驾驶员被传唤配合调查影响乘客滞留,民警及时与公交车公司取得联系,将滞留的乘客及时送到福安客运站。
据办案交警介绍,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安全隐患很大,隔夜酒有可能酒驾甚至是醉驾,被很多驾驶员忽视了。大家普遍认为晚上喝酒,第二天开车没有问题。殊不知由于个体差异,个别人在第二天清晨驾车时依然出现醉酒状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第二天一定要开车,在前一天晚上喝酒后一定要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最重要的是在酒桌上切莫贪杯,不要喝醉,少喝一点恢复也快。如果喝到半夜或者喝了很多酒,即使休息了一段时间,第二天驾车时依然有可能被检测出酒驾。
有研究表明,酒精在人体内的分解代谢主要靠乙醇脱氢酶和乙醛氢酶,正常情况下,人体内酒精彻底代谢干净需要48小时。但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量和解酒能力等均有关,因此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也因人而异。如果发生了“隔顿醉”“隔夜醉”,当事人的反应和判断能力都会降低,因此不适合进行驾驶或高空作业。奉劝喝过酒的市民,如感觉身体不适,当天乃至第二天都别碰方向盘,不要以为醒醒酒就能驾车上路。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