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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溪柄黄兰村违规纸厂仍在顶风违法生产

溪柄镇政府7月20日下午强制拆除该造纸厂厂房

2016-07-21 08:34 来源:宁德网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文/图) 2016年5月15日,闽东日报刊发了《福安溪柄黄兰村一家造纸作坊污水直排交溪》一文。报道后,省市县三级环保执法部门依法对造纸厂电源和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查封。7月20日上午,记者随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发现造纸作坊不仅未被依法拆除,生产者还擅自撕毁封条,存在顶风违法生产迹象。当日下午,在福安市环保局督促下,溪柄镇政府对该违法作坊厂房进行了强制拆除。

7月20日上午,在环保执法车还未进村时,就能看到黄兰村村口的农田里晒满了新生产的黄纸(民俗用纸)。记者随后和执法人员来到溪边的造纸作坊所在地,发现相比前三次记者在现场看到的规模大有不同,并非停产状态,而是大量生产原料四处堆放,随处可见已经成品的黄纸。纸浆在发酵池里,受高温影响,发出刺鼻难闻的恶臭。且原已割损的传送带重新被接上,切断的电源也都通了电,近期有明显生产加工的痕迹。

据悉,溪柄镇相关部门原计划结合“两违”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拆除该违法造纸厂,但截至7月20日上午环保部门“回头看”时,该造纸厂不仅未被拆除,还擅自撕毁环保部门封条,存在继续违法生产迹象。

“不知道什么人撕的,我们也没有生产了,这些都是以前生产的。”在造纸厂,两位村民对撕毁封条以及继续生产一事闪烁其词,无法合理解释。

据介绍,该造纸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按照环保“一岗双责“等规定,应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拆除取缔。但回顾该造纸厂的“违法”历史,可谓生命力顽强。2014年初,环保部门将检查发现的该造纸厂违法排污情况函告溪柄镇政府。2014年5月,溪柄镇政府曾联合福安市环保局、城管、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对该厂进行了取缔,拆除部分生产设备。

今年以来,该厂又死灰复燃。2016年5月19日上午,溪柄镇政府再次组织人员切断该厂电源,拆除造纸传送带。5月31日上午,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作坊存在复产迹象,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相关设备予以查封。此后,福安市环保局按照环保“一岗双责”规定,要求溪柄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厂死灰复燃,并建议组织力量对该厂的违章厂房依法予以拆除。

虽然该造纸厂厂房已在7月20日下午被拆除,但相关生产设备仍未被拆除,依然存在再生产的可能性。一个应在多年前就该取缔的小造纸厂,经三番五次取缔拆除,却还在生产,顶风作案,“任性”排污,希望当地监管部门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违法者依法处理,严守生态红线,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闽东日报记者将会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吴圣锦

关键词

造纸厂 拆除 作坊 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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