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岩湖坂:“真空”监管 “泳者”撒欢
《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成了“露天游泳场”》追踪——
游泳者对水源地警示牌熟视无睹,仍下水“畅游”。
进入水源保护区的车辆、游泳者络绎不绝,有些“生意人”还在岸边支起了小吃摊。
小货车司机直接在车旁边更换泳衣。
宁德网消息 4月6日、4月21日,闽东日报相继刊发了《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成了“露天游泳场”》、《政府加强监管 游泳者顶风作案》两篇报道,对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遭到游泳者污染的客观事实予以报道,文章引起了当地热心群众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防护栏予以修缮。时隔3个多月,恰逢盛夏,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现象是否得到遏止,7月30日,闽东日报记者第三次来到该水源地进行走访调查。
现场走访:“真空”监管 “泳者”撒欢
7月30日16时许,记者来到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时看到游泳者大摇大摆地穿过水源保护区破损的防护栏,径直走到水源地,下水畅游。男女老少齐上阵,络绎不绝的游泳者甚至被一些“生意人”看作是“商机”,这些“生意人”干脆在水源地附近支起小吃摊,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俨然成了天然免费的“水上乐园”,而记者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始终未见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的踪影。
炎热酷暑,热浪扑面。在该水源地,随处可见泳者畅游嬉戏。7月30日16时30分,前来水源地游泳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水面上已有40多人在游泳,其中还不乏家长带着小孩前来游泳的。由于到此处的游泳者过多,现场好不热闹,游泳者的“欢声笑语”也是不绝于耳。
在该水源地防洪坝入口处,可以清晰地看到,此前遭到破坏的防护栏还未得以修复,且裂口还在扩大,前来游泳的人们非常容易驾车直达岸边。记者蹲点观察,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里,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陆续到达、停靠在水源地旁边,从现场每个人驾轻就熟的行为来看,到此游泳已是常态了。
而在防洪坝外,也停着十多辆前来游泳者的车辆,甚至还有人开着货车前来游泳,而且就在车旁换泳裤,之后下水。
当日16时40分,在水源地旁,令人诧异的一幕出现了。一些“生意人”做起了非法游泳者的生意,就近煮点心并售卖。这些“生意人”甚至还在水源地岸边支起小吃摊,遮阳棚、餐桌、椅子一应俱全。不仅卖吃的,“生意人”还在小吃摊上摆起泳裤、救生浮球等游泳装备,为非法游泳者提供便利。
疾控中心:非法游泳 污染水源
在该饮用水源保护区,记者发现,由于没有淋浴设施,前来此处游泳的人不管是否有传染性疾病,都是直接脱了衣服下水,且不少人直接在岸边撒尿,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游泳过程中的大小便、汗液等排泄物,还有肝门周边的大肠菌群都会影响水质。此外,传染病如肝炎、痢疾、霍乱、甲肝等和真菌性皮肤病如香港脚、皮肤癣等,都会通过水质传播。“都不要说检测结果,想想每天间接喝别人的洗澡水,你都会觉得恶心。”该工作人员说道。
除了卫生问题,在取水口游泳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前往游泳,不仅环保意识没有,安全意识更是淡薄。
福安岩湖坂饮用水水源地是一级水源保护区,按规定,在库区以及周边陆地50米范围内,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包括开办企业、游泳、垂钓等行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三次实地走访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每次都能见到非法游泳者,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俨然成了“露天游泳场”,非法游泳者何时不再顶风作案,我们和广大热心市民迫切需要一个满意的回答。
短评
违法不难逮现形 关键“腿脚”勤不勤
在不同时节,记者多次随机前往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查,碰到非法游泳者的几率是百分百,而遇上执法者的几率为零。我们有理由相信将违法游泳者逮个现形不难,关键还是执法的“腿脚”勤不勤。三番五次曝光,上级环保部门也曾通报、督办,问题甚是突出,然而“顽疾”却未得到根治,甚至有“病入膏肓”之势。
“执法难”是客观存在的难处,那“不执法”或“执法不力”就是主管部门主观上的不作为。如果说非法游泳者“游击作战”,偷偷前往,执法者说难管还情有可原,可如此大规模、常态化地在一级水源保护区“畅游”,甚至还支起小吃摊在饮用水源地做起生意,却仍然不见执法者身影,就着实说不过去了。
“执法难”不是不作为的遮羞布,以“执法难”为借口只能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和社会不良风气。饮用水源地游泳既然是明令禁止,主管部门就应该令行禁止。难,就该迎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毕竟办法总比问题多。饮用水源地事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不容小觑。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希望相关监管部门敢于担当,尽职尽责保护好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坚决遏止污染饮用水源的非法游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