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银行副行长受贿近百万被起诉
系福安法院办理受贿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一起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婧雯) 作为分管银行的副行长,应该严把资金关,但许某却利用在银行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经营者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近百万元。日前,福安法院受理该起重大受贿案件。据介绍,该案件系福安法院办理的受贿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许某利用担任某银行副行长分管信贷、担保公司准入授信、公司业务部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经营者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缪某、吴某等30人所送贿赂款人民币735000元、美元23000元、黄金350克、购物卡价值人民币11000元。2015年12月23日,许某在莆田市城厢区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家属代为退回赃款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许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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