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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女子提出分手 男子打砸女方财物获刑

2016-08-24 08:40 来源:宁德网 陈健,余浩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浩宁) 与已婚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本就为道德所谴责,而因“情妇”拒绝与之往来打砸泄愤,更是不该。近日,福安一男子就“因爱生恨”,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一出“闹剧”。

据悉,该名缪姓男子长期与被害人刘某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由于刘某提出分手,在缪某苦苦哀求无果的情况下,因爱生恨,一怒之下,在今年1月至3月间,连续四次前往被害人刘某家中,采用刀砍、脚踢、砸、丢石块等方式将被害人家中的餐椅、鞋柜、液晶电视机、卧室玻璃、防盗窗、防盗门等物品毁坏。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计人民币1万余元。

案发后,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缪某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福安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就所遭受的损失向该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

福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缪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缪某故意毁坏原告人刘某的财物,应予赔偿,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缪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判令被告人赔偿因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缪某 刘某 被告人 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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