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非法拘禁他人 福安两男子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婧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索要债务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切不可采取非法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福安两男子为索回债务,密谋将他人非法拘禁,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4年7月3日12时许,刘某、谢某因与被害人徐某素有经济债务纠纷,遂经共谋后驾车前往到福州市某小区,找到徐某,欲将其带回福安市逼讨欠债。徐某奋力反抗,于是被告人刘某、谢某使用皮带、拳脚殴打徐某,并将其强行抬进轿车后座上,挟持回到福安。当日15时许,徐某借机逃脱,立即向警方报案。经鉴定,徐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
福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谢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被害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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