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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学生结伴出游高速路上骑行 民警及时处置

警方提醒: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路, 否则将受罚

2016-09-02 08:51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许崇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许崇)3名十几岁的孩子骑着电动车和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上结伴而行,大小车辆不时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孩子们浑然不觉危险的存在,这一幕让到场的民警为他们捏了一把冷汗,连忙将其拦下。

8月29日13时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值班民警柯永镇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宁上高速B道26KM附近有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在距离白沙隧道出口100M处发现了这3名孩子。其中2名孩子驾乘一辆电动车,1名孩子驾驶一辆自行车,身边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见此情景,民警当即拉响警报,通过喊话其让他们靠边停车,并通知路政部门配合对电动车及自行车进行处置。在经过简单的情况了解后,民警将这3名孩子带回该队部,并通知家长到队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在该中队办公室,中队长孙瑞武对这3名孩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得知他们都是福安人,年龄最小的一人是12岁的小学生,另外两人是初中生,分别15岁和16岁。3名孩子是亲戚关系,因其家里人都不在家,于是3人相约出游,路上贪图方便就上了高速公路。随后,孙瑞武对他们及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给他们讲解了高速公路相关规定和之前的高速公路行人被撞事件,让他们引以为戒。3名孩子及家长表示接受教育,保证今后此类事情绝不再犯。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快,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将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即使没有和行驶中的汽车发生接触,高速行驶的汽车产生的气流也可能将人掀翻,从而带来极大的危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民警可以按规定进行处罚教育。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孩子 电动车 行人 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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