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病害失火烧山 男子被判三年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本是焚烧被松墨天牛所危害的松木,谁知火趁风势将山林引燃,567.9亩坡地过火,受害林木蓄积量1374.691立方米。日前,福安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失火案,判处被告人练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5年2月,被告人练某与福安市下白石镇某村委签订松墨天牛重度危害松木除治合同。2015年4月1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练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在下白石镇某村山场将采伐的松墨天牛重度危害松木枝条集中焚烧处理。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567.9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0.45亩,受害林木蓄积量1374.691立方米。2016年3月,被告人练某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练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采伐的松墨天牛重度危害松木枝条集中焚烧处理,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秋季的来临,风干物燥,野外用火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发火灾,大家必须提高警惕,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能力。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