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两年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阮彬娟)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更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2015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福安市检察院加强内外协作、创新救助方式、注重案外关怀,两年来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
福安市检察院注重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现状,帮助解决困难,并对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20余次。如对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被害人因身心遭受重创无法在原学校就读,该院即主动联系福安市“心灵家园”,制定辅导预案,由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并为被害人联系更换学校,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走向正常的人生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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