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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让人掏钱开网店诈骗30多万元

福安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网络诈骗案

2017-02-09 08:33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潘羽洪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潘羽洪) 日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承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是年仅17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无业又育有一子,为了筹集资金供自己日常花销,通过网络多次对多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30多万元。“我的诈骗手段很简单,就是通过网络跟别人聊天,骗着让对方掏钱开淘宝网店。”陈某某这么告诉承办检察官。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QQ化名“郑一倩”,以女性身份与被害人钟某某聊天,介绍钟某某开淘宝网店赚钱。骗取钟某某信任后,又以“淘宝官方培训人员”的身份与钟某某联系,以开淘宝网店需要加盟费、装修费、宣传费等费用为由多次对钟某某实施诈骗,骗取钟某某先后通过QQ、微信、支付宝、银行ATM机等转账形式,共计将30多万元转账到其指定的账户中。被害人钟某某一个月后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所骗赃款除被陈某某用于生活挥霍外,余款22万余元被依法冻结。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陈某某 诈骗 淘宝 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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