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透支额度将信用卡借人消费 男子被“消费”5万元 对方玩失踪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罗彦霏) 帮你免费提升信用卡透支额度,这样的“好事”你信吗?福安男子苏某就碰上了这样“好事”。苏某将信用卡借给他人消费后,不想对方透支了53000元后,便玩起失踪。近日,福安市法院对这起借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透支苏某信用卡的高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苏某借款53000元。
为提升额度将卡借人消费
据介绍,男子苏某想将自己信用卡的透支额度45000元提升,但一直苦于没有这个经济能力。直到2014年2月底遇见了高某,便落入了高某能助其免费提升信用卡额度的花言巧语中。
据悉,苏某在认识高某后不久,两人就约定:高某使用苏某信用卡消费,信用卡账单由高某偿还,唯一要求是高某必须在短期内提升该信用卡的透支额度。苏某原以为这次提升额度是免费的午餐,却不想落入了高某骗局中。
高某刷卡消费至2014年5月底时,苏某发现高某没有按时偿还信用卡账单,当时已经结欠银行7万多元,苏某感觉事情不对,要求高某把透支部分款项还清,高某要求周转一段时间再向银行偿还。至2014年7月,该卡总计欠银行122996.3元,其中45000元为苏某使用,即高某在此期间透支使用了77996.3元。
从2014年8月份开始,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把透支金额补上,经苏某催讨,高某陆续补上金额24996.3元。
法院判决限十日内还清欠款
截至2014年11月3日,该信用卡尚结欠53000元的透支款未偿还银行。经过苏某催讨,高某于2014年11月3日写下借条,载明:“本人高某于2014年8月借苏某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使用53000元(伍万叁仟圆)答应11月18号前还清。”写下借条后的高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索债无门的苏某便将高某起诉到福安市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高某归还欠款53000元。经福安市法院审理,高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苏某借款53000元。
“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账户。出借信用卡存在一定风险。”审理案件法官提醒,借用人逾期未还款,会造成持卡人个人信用污点,影响持卡人申请房贷、车贷等业务的办理,借用人使用信用卡从事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也将面临法律惩罚等风险。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