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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有力度 服务有温度——福安市检察院构建“亲”“清”检商关系

2017-06-15 15:49 来源:宁德网 茹捷

福安检察院“企业服务队”深入企业进行走访 图片由福安检察院A提供

福安检察院“企业服务队”深入企业进行走访 (图片由福安检察院提供)

宁德网消息( 茹捷 通讯员 杨筱雯)到福安市各个企业巡回调研,了解企业在治安环境、投资立项、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并帮助协调解决……看似“简单”实则繁琐的检察服务,福安市检察院已坚持了多年。

福安市目前共有电机、船舶、茶叶、食品加工等企业数千家、产业工人达十多万人。随着福安市企业的增加,各种涉及企业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也时有发生。新形式下,如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该院将服务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开展“除虫”、“清障”、“护花”行动,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据统计, 从2015年至今,福安市检察院共为当地非公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47件次,积极营造了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广大企业员工的赞誉。

精准施策清“虫害”

企业的发展就如大树的生长,需要阳光、雨露,更需要做好“防虫”。为了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着力查办员工侵害企业利益类案件,助力企业清理内部“蛀虫”。

对侵害企业财产、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各类刑事案件,该院始终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2015年以来,该院共起诉各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6件11人。

“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我们还十分注重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对于角色定位,该院检察长叶荣建有着清醒的认识。

据介绍,在坚持打击的同时,该院慎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尽量不将警车开进企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了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该院还针对企业易发的职务犯罪、国有资产流失、渎职失职等问题,通过宣讲非公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的有关法律、政策,组织非公企业主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提高非公企业人员遵循公平竞争机制的意识。并帮助发案企业认真分析致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管理机制创新。

对此,福安市某电机企业负责人感触颇深。2014年,该企业徐某、林某涉嫌职务侵占公司财产。福安市检察院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该院办案骨干力量全力追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920元。同时,办案干警多次上门走访,针对该企业在管理状况和业务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有益建议,及时促进该企业采取措施填缺补漏。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现在公司的管理和财务都制定严格的制度,企业的发展也迈入了正轨。”该企业负责人说。

重拳出击除“路障”

在福安,“过五关斩六将”曾是当地房产建筑企业在通过工程检测验收时的真实写照。这个词的由来并不是因为工程检测验收中的严格把关,而是企业需要费时费力打通验收人员“关节”。

2016年初,“企业服务队”在走访福安当地一些建筑企业时,先后收集到一些关于福安市住建局下属的质监站工作人员在工程日常检查、材料检测及验收环节普遍存在索贿受贿的线索。

建筑商们向“企业服务队”反映,该质监站的工作人员逢年过节收受建筑商“礼金”“特产”等已成为行业“默契”,如若不然,质监站工作人员往往在工程检测验收时小题大做、不予验收,导致延误工期,给建筑企业施工造成阻碍。

“企业服务队”立即将上述情况通报福安市检察院反贪局。经查,福安市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收受建筑商贿赂款已成行业潜规则,且涉及的工程项目和人员数量较大。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福安市检察院立案查处该质监站行受贿窝串案6件6人,其中受贿4件4人,涉案金额达70多万元,涉案人员包括质监站站长、检测室主任、监督员;行贿2件2人。此案的速查速办,有效整肃了当地工程建设领域检查、验收秩序,切实维护建筑商的合法权益。

“企业创业,最希望拥有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但是,一些企业主管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却往往为谋一己之利,对企业无端刁难,企图从中捞取好处,亵渎了职务的廉洁与公正,司法机关必须坚决排除这些‘中梗阻’。”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陈雄贵介绍说,2015年以来,该院坚决清除企业发展“路障”,共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案件9件9人。

深入一线忙“护花”

“要不是当年福安检察院‘企业服务队’积极帮助协调相关事宜,供水问题也不会那么顺利地得到解决。”提及企业曾经遭遇的用水难题,福安某电机企业负责人至今仍心怀感恩。

2015年,为进一步强化“两提升五过硬”队伍建设,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福安市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助推企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企业服务队”,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助推当地非公企业发展。

也就在这一年,该院率先在企业密集地、闽东第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福安经济开发区设立“巡回检察服务企业联络点”,并通过“企业服务队”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

当年5月,“企业服务队”了解到,福安经济开发区内两家投产两年的电机企业至今未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问题。“用水难”成为了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该院经过调查走访,很快找到了症结:40万元的供水管网建设资金的分摊,各方存在分歧。为此该院领导前后五次带队或指派干警组织自来水公司、福安经济开发区、企业进行协调解决供水问题。最终自来水公司、福安经济开发区、当事电机企业三方达成一致意见,两家当事电机企业仅需各承担2万元费用。至此,长期困扰企业生产的供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助推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检商关系是一项长期工程。我院将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继续秉承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的工作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叶荣建说。

责任编辑:刘宁芬

关键词

企业 福安市检察院 质监站 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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