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客车违停被查 驾驶员竟还酒驾

2017-08-31 10:44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黄田文

2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黄田文 文/图) 发现一辆违停客车,不想却查出驾驶员竟还酒驾。近日,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筹备组二中队民警在夜巡途中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时19分许,民警在夜巡途经甬东高速A道桦林隧道1号停车带(A道63K)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闽JXXXX2”的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停车。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员朱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询问并确认朱某某为该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同时对测试过程进行了照相录像。经现场检测,朱某某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其行为涉嫌酒醉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规定,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随后,民警将驾驶员朱某某带至闽东医院提取血液,共抽取3ml抗凝管2管。执法过程朱某某配合执法工作,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容易出现意识不清、开车困倦甚至睡着的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将酒后驾驶列为责任赔付范围之外,酒后驾车是不属于商业险保险赔付范围。

■新闻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机动车 驾驶证 驾驶 酒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