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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淘宝商家刷单负债 反用刷单诈骗被捕

2017-09-01 09:07 来源:宁德网 张文奎,陈妙珠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妙珠) 近日,福安市检察院办理该市第一宗淘宝刷单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钟某某被批准逮捕,其女友王某某取保候审,另外一名参与者林某某未到案。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6年9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为提高网店信誉度和交易量,制作刷单链接,让其女友王某某在网络刷单平台发布,刷单平台内的“刷手”接单后进行虚假交易,垫付货款,等确认收货并在网店好评后再由钟某某返还货款和支付佣金。

钟某某为快速提高网店交易量,每天刷单量达到100多万元,每个月支付佣金数额达三四十万元。由于刷单频繁,被淘宝网后台发现,网店降权,造成损失。至2017年3月份,钟某某欠“刷手”的刷单货款及佣金约200余万元,无法偿还。遂与王某某预谋,以允诺“刷手”支付垫付货款10天2.1%、20天2.4%的高额利润为诱饵,由王某某对“刷手”谎称网店资金被冻结需要资金周转,安排李某某在刷单群中放单,骗“刷手”继续垫付货款进行刷单,骗取刷单款用于返还之前的欠款。

由于钟某某刷单频繁,网店陆续被关闭,无法刷单。钟某某为了继续骗取资金,便要求“刷手”将资金直接转账到其支付宝或者银行账户。至同年6月,共骗取被害人李某赛等13人刷单款及直接汇款共计617479元。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力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福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陈光杰提醒市民,在全民网购时代,各种新兴领域,不断衍生出新的诈骗手段,但不管诈骗分子的手法如何翻新、花样如何变化,都是以高额利率、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因此,广大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为高额利润所惑,盯紧自己来之不易的钱财。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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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 刷手 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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