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检察院为2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7万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潘羽洪) 2016年来,福安市检察院共为7名未成年人争取和发放司法救助金计16万元。
据悉,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制定《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的工作办法》,规定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条件、申请程序和应当提供的材料等12项内容。同时,为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设立专项基金。对2名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启动司法救济程序,争取司法救助金7万元。此外,注重当事人的跟踪回访,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为2名受性侵未成年人联系异地学校,改善生活、学习环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