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救护凤头鹰 放归大自然

2017-11-28 11:16 来源:宁德网 赵巧红 李莹

3

执法人员将凤头鹰放归山林

宁德网消息(赵巧红 李莹 文/图) “我们捡到一只鹰,希望交给专业部门处理。”11月27日一大早,市民郭典、陈琴珠夫妇来到福安市林业局求助。11月26日晚,该夫妻二人在野外捡到一只奄奄一息的“大眼萌物”,由于天色已晚,还下着雨,二人将其带回家并喂了食物。

经鉴定,“大眼萌物”是凤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躲藏在树丛中,发现猎物时才突然出击。“这只凤头鹰重1.28斤,属于幼鸟,近几年在福安还是第一次发现。”福安市野生动物与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负责人李建荣说道。

当天下午,经过观察,凤头鹰状态恢复良好,福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森林公安民警和郭典、陈琴珠夫妇一同来到留洋水库旁的山头,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放归山林。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凤头 福安市林业局 陈琴珠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