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摩托车 男子直接被扣27分
宁德网消息(李文福 施弘曦) 日前,福安市一男子因无证、遮挡号牌、准驾不符而骑摩托车上路,被当地交警依法予以扣27分、罚600元、拘留3天的处罚。
3月21日上午,福安交警大队潭头执法站民警在韩阳煌都小区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执勤人员随即将其拦下。经查,发现驾驶人王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未依法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其行为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同时存在故意遮挡号牌、未带头盔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罚款600元,记27分并处拘留3日的处罚(准驾不符罚300元扣12分,遮挡号牌罚200元扣12分,未带头盔罚100元扣2分,未带证扣1分。)
此前,交警大队潭头执法站民警还在白塔路段查获驾驶人林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