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校园欺凌案提起公诉
威胁恐吓殴打 两人多次勒索钱款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潘羽洪) 在校学生彭某某伙同辍学无业未成年人江某,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多次向低年级学生索要钱财。近日,彭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福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彭某某是一名中专生,通过老乡结识辍学无业的未成年人江某。2017年10月,江某强行将某校初一学生李某某、施某某的摩托车据为己有,并伙同彭某某,通过威胁、恐吓、殴打的方式,多次向李某某、施某某索要钱款计1500元。李某某和施某某因害怕惹事不敢声张,这更助长了江某、彭某某气焰,随着他们索要金额越来越大,几番思想挣扎后,李、施两人告诉了家长。日前,福安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向福安市法院提起公诉,并对已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开展帮教工作,其同伙江某现已被羁押。
检察官表示,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除打架斗殴外,甚至出现敲诈勒索的情况。该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他们对同龄人实施殴打恐吓、勒索钱财的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创伤。校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社会问题,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学生自身也需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