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卖真烟也违法 福安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薛梅青) 日前,福安市陈某因为无证贩卖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福安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受国家法律严格控制,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倒卖香烟属于违法。
据了解,本案中的陈某2016年至2017年期间,在未取得烟草制品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干起了烟草倒卖生意。多次从福建、浙江等地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店中购买“牡丹”“双叶”“利群”“中华”等真品卷烟,随后通过微信联系、物流托运方式销售给广东的烟草经营人员杨某以赚取两地之间的烟草差价,涉案金额高达29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证经营烟草,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的构成犯罪。无论所销售的是真品卷烟还是假冒伪劣香烟,如果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从非法的渠道购进货物,都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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