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受理宁德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起诉环保局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艳) 5月15日上午,记者从福安市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受理了福安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起诉福安市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记者了解到,这是宁德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案件中,福安市检察院诉称福安市环保局于2016年查扣某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废酸液后,作为危险废物的处置主体,仅将危险废物安放至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厂房中,未及时依法将查扣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其行为未履行法定职责。
据此,福安市检察院诉求确认福安市环保局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行为违法,同时诉求责令福安市环保局依法全面履行对该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等监管职责。
据悉,这是宁德市法院系统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