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未获许可擅自经营住宿服务 福安一足浴会所被处罚

2018-06-01 10:56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福安市一家足浴会所,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容留他人在店内留宿,结果被福安警方处以行政处罚5000元的处罚,并追缴非法获利1800元。

据悉,5月24日上午9时40分许,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足浴场所例行检查时,发现福安市某足浴会所,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容留王某、陈某在店内留宿。随后,民警将管理人员及旅客王某、陈某等人依法传唤调查。

经查,该足浴会所从5月15日至18日,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宾馆性质的住宿服务,并从中非法获利1800元。

目前,该足浴会所因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被处以行政处罚5000元,并追缴非法获利18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足浴 会所 许可 公安机关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