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许可擅自经营住宿服务 福安一足浴会所被处罚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福安市一家足浴会所,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容留他人在店内留宿,结果被福安警方处以行政处罚5000元的处罚,并追缴非法获利1800元。
据悉,5月24日上午9时40分许,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足浴场所例行检查时,发现福安市某足浴会所,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容留王某、陈某在店内留宿。随后,民警将管理人员及旅客王某、陈某等人依法传唤调查。
经查,该足浴会所从5月15日至18日,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宾馆性质的住宿服务,并从中非法获利1800元。
目前,该足浴会所因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被处以行政处罚5000元,并追缴非法获利18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