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交警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统一行动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6起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刘娟 文/图)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连日来,福安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统一行动。
其间,该大队据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组织警力在城乡结合部、富阳大桥、天马大道路段,采取流动巡逻和固定设卡相结合的执勤模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盘查。
6月9日21时5分,40岁的福安男子吴某贵驾驶闽J69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瑞景沿天马大道往国道104线方向行驶,行经福安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附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吴某贵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结果为113mg/100ml,吴某贵的行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同日,吴某锋驾驶闽J77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沿天马大道往福安市溪北洋隧道方向行驶,行经福安市天马大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附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询,吴某锋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曾于2017年5月19日、2018年2月23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行为属于3次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目前,福安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吴某锋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56起,其中酒后驾驶2起、醉酒驾驶1起、涉牌12起、涉证22起。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