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男子两次打砸村委财物 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2018-07-18 11:11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日前,福安市溪潭镇村民陈某为了泄愤,竟打砸村委会议室。因先后两次打砸村委财物,陈某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悉,现年44岁的陈某为福安市溪潭镇人。6月30日晚8时30分许,陈某因某村村委未及时发放土地款,为了泄愤,在该村村委楼一楼会议室,拿会议室凳子砸会议桌,砸破桌上的一个花盆。

而后不到一周,陈某于7月5日晚8时30分许,因某村樟树林的樟树被某单位运走,陈某认为村干部应该去沟通,将砍掉的樟树运回村里,留做修建祠堂使用。因村干部未出面,陈某气愤,将村委会议桌上的水杯砸到地上。

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依法传唤违法人员陈某。陈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有关法律,陈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陈某 村委 樟树 会议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