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次打砸村委财物 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日前,福安市溪潭镇村民陈某为了泄愤,竟打砸村委会议室。因先后两次打砸村委财物,陈某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悉,现年44岁的陈某为福安市溪潭镇人。6月30日晚8时30分许,陈某因某村村委未及时发放土地款,为了泄愤,在该村村委楼一楼会议室,拿会议室凳子砸会议桌,砸破桌上的一个花盆。
而后不到一周,陈某于7月5日晚8时30分许,因某村樟树林的樟树被某单位运走,陈某认为村干部应该去沟通,将砍掉的樟树运回村里,留做修建祠堂使用。因村干部未出面,陈某气愤,将村委会议桌上的水杯砸到地上。
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依法传唤违法人员陈某。陈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有关法律,陈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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