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凌晨男子吃夜宵后醉驾小车 警方“火眼金睛”追踪查获

2018-07-31 10:42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吴斌华

11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吴斌华)福安男子王某带着妻子到穆阳镇穆阳街吃完夜宵后,凌晨醉驾小轿车担心被查,便从穆阳镇东旭路调头行驶,不想其行为已被福安市公安局穆阳派出所“三位一体”农村交通治安管理监控系统锁定。7月27日凌晨,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据了解,7月26日晚11时30分许,福安市公安局穆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三位一体”日常视频巡查防控中发现,有一男子开着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穆阳街一露天摊点旁,随后该男子带着一名女子去吃夜宵并饮酒。半个多小时后,该男子驾驶小轿车从穆阳镇东旭路调头,并准备往康厝乡方向行驶,想不到被赶到现场的穆阳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值为16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警方调查,现年39岁的福安人王某,当晚带其妻子吃夜宵并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康厝乡。他认为,只要躲开大街就没事了,没想到其一举一动还是逃不过“三位一体”的“火眼金睛”。王某归案后,供认了醉驾的事实。

目前,穆阳派出所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穆阳 穆阳镇 王某 夜宵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