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真金白银” 福安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100万元
发放执行款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陵雄 文/图) “全省法院‘亮剑八闽’集中执行统一行动现在开始!”8月1日上午9时许,随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一声令下,福建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正式开始。在此次行动指挥长、福建高院院长吴偕林的指挥下,参加集中统一行动的全省各级法院兵分多路,强势出击,掀起“亮剑八闽”百日决胜执行攻坚高潮。
据悉,在此次行动中,福安市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100多万元。福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明参加行动,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
在现场,福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世平为11个案件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2104.61万元。其中涉金融案件5件,发放金额1983.6万元;涉民生案件4件,发放金额106.43万元;其他案件2件,发放金额14.58万元。现场通过现金发放121万元,其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