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结伙盗窃蜂箱 被发现后“淡定”逃离
嫌疑人指认现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阮晓丽 文/图) 有盗窃前科的蔡某贵单独或伙同他人驾驶小车盗窃他人的蜂箱和蜂蜜,被发现后,为了尽快开车驶离,还将站在车前的受害人架离到旁边后逃离现场。近日,福安警方经缜密布控,将涉嫌盗窃的蔡某贵和蔡某付抓获,破获两起盗窃案。
近日,福安市公安局先后接到市民报警称,家中养殖的蜂蜜被盗。接警后,福安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对两起案件进行侦查。经侦查,民警发现这两起案件都是家住福安市松罗乡杜坑村的蔡某贵及其同伙所为。民警经过精心布控,于8月18日,先后在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洋和溪潭镇溪北洋成功抓获涉嫌盗窃的蔡某贵和蔡某付两人。
据了解,涉嫌盗窃嫌疑人蔡某贵(36岁)和蔡某付(42岁),均为福安市人。今年4月13日22时许,嫌疑人蔡某贵为了获取日常生活开支,独自驾驶小车在夜色掩护下窜至福安市赛岐镇苏阳村,趁四周无人之际,盗走受害人刘师傅养殖的十个蜂箱(报案价值13600元)。
次日,蔡某贵将这十个蜂箱以1300元的价格销赃给霞浦县一蜂农(身份不明),所得钱款被挥霍一空。5月28日2时许,犯罪嫌疑人蔡某贵故伎重演,伙同蔡某付等人驾驶小车窜至松罗乡王隶村,将受害人张师傅养殖的三个蜂箱(报案价值3000元)盗走。后因被受害人张师傅发现,便将盗得的三个蜂箱丢弃路边。同时,为了让站在车前的张师傅让开,蔡某贵与蔡某付上前用双手将受害人张师傅架离旁边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落网后,蔡某贵与蔡某付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犯罪嫌疑人蔡某贵于2006年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4年刑满释放。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贵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蔡某付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13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