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为筹钱零用到赌场抢劫 “无知”少年抢劫百元赌资被起诉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陈铃艳) “我当初以为赌博违法,抢劫赌资就不算犯罪,万万没想到我们只抢了100元,就构成抢劫罪。我现在很后悔。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我从轻处罚,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法律,再也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面对承办检察官,因抢劫赌资100元而入狱的未成年人小江(化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了解,2018年2月,小江与小郑、小吴等一行7人为筹钱零用,预谋去福安市湾坞镇某赌场实施抢劫。案发当晚,数人驱车前往目标赌场,按事先分工,小雷留在车上负责接应,小叶和小陈望风,而后小江、小郑、小吴、小林4人拔出砍刀冲向赌博点,参赌人员见状当即四处逃窜。4名犯罪嫌疑人追上其中一名参赌人员林某某,成功劫走其现金100元。在这过程中,小吴被现场群众抓住,其余6人因害怕驾车逃离。
经审查,该7人中,有5名未成年人,其中两名未满16周岁,还有一名在校高中生。日前,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小江等6人(5名未成年人、1名成年人)提起公诉(小叶在逃),并将在校犯罪嫌疑人小林安排进入校园和社区帮教基地,指派专人与小林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帮教协议,开展帮教工作。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表示,赌博违法,抢劫赌资同样违法,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务抢走的行为,即认定为抢劫罪。该案中,几名犯罪嫌疑人,因对法律的无知和漠视,走上犯罪道路实属不该。另外,未成年人因缺乏辩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感染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需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信念,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