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骗领身份证办理多种证件被处罚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8月29日,一名使用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女子,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并收缴其骗领的二代身份证及用骗领二代身份证办理的有关证件。
据悉,今年45岁的吴某清为福安人。2006年12月,吴某清在明知已有合法户口的情况下,使用本人的证件照和其家人重复申报无人使用的“吴某妹”户口,并骗领了“吴某妹”的二代身份证供自己使用。之后,用“吴某妹”身份证办理了“福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
因吴某清的行为已构成使用骗领居民身份证,鉴于能主动投案,当地警方根据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收缴骗领的二代身份证及用骗领的二代身份证办理有关证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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