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换届选举贿选 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王飞) 近日,福安市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查处一起破坏选举秩序案,违法行为人王某贤因破坏选举秩序,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现年58岁的违法行为人王某贤系福安市甘棠镇人。9月27日中午,王某贤到其堂哥王某家中,让王某和他家中其他三个具有选举权的人,在10月1日甘棠镇某村村委换届选举中,全部将选票投给王某某,并当场给王某1200元现金。当晚,王某贤嫌给王某的钱太多,又向王某要回400元。后在某村村委换届选举中,王某将自己的选票投给王某某,其家中其他3人均未投票。
王某贤归案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某因涉嫌破坏选举秩序,被甘棠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