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乘客手机据为己有还盗款4200元 出租车司机涉嫌盗窃被抓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福安一名出租车司机沈某发现乘客的一部苹果手机遗落在车上,竟将手机据为己有,还窃取乘客账户里的4200元用于日常挥霍。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近日,福安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一部苹果7Plus手机丢失在出租车里,后发现手机被套现盗走人民币4200元。接报后,当地警方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排查,于11月15日,将出租车司机沈某抓获。
据了解,现年20岁的犯罪嫌疑人沈某系一名出租车司机。9月21日凌晨0时许,沈某在搭载受害人回目的地后发现受害人的一部苹果7Plus手机遗落在车上,沈某便将该手机拿至福安某网吧解锁(只解开屏幕锁)供自己使用。在使用手机期间,犯罪嫌疑人沈某利用受害人手机上的某APP放贷3700元至受害人支付宝账户,后盗取3700元转入其本人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上;随后又以网络扫码套现形式盗取500元至其本人微信上,沈某将盗取来4200元人民币用于日常挥霍。经办案民警审查,犯罪嫌疑人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