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时司机与行人发生冲突 男子“路见不平”出手伤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福安市湾坞男子高某因“路见不平”先后两次殴打他人。11月23日,违法行为人高某因殴打他人及寻衅滋事,被福安警方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5月21日1时30分许,林某某(已处罚)驾驶小车与朋友陈某某回湾坞镇半屿村途中,因车辆避让原因与行人汤某等人发生口角后互殴,高某在旁边看热闹。因汤某等人酒后言辞激烈,高某看不惯,遂持一把塑料玩具枪砸汤某等人头部,又用拳头打汤某。
案发后,高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日前,在福安市公安局湾坞派出所民警的动员下,高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件调查中,民警还了解到,2014年7月19日22时30分许,高某和陈某(在逃)饭后在半屿街上碰到林某,陈某和林某发生争执纠纷后,双方发生打架,高某便上前将林某的腹部打了一下,并将林某摁倒在地。经福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林某伤情属轻微伤。
湾坞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高某处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