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交警开展违规载物专项打击行动 电动三轮车超高运载泡沫垫被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林杰) 随着年关临近,市民买装修材料、采购年货、走亲访友等日常商户经营及个人运输活动频繁,不少市民选择用电三轮等运输工具搭载超长、超高、超宽的物品,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现状,福安交警城区一中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12月6日12时许,福安交警城区一中队执勤人员,查扣一辆电动三轮车运着30几卷麻袋装的泡沫垫。这些泡沫垫明显高出驾驶室,不仅阻挡后车的视野,且泡沫垫超高风阻较大,摇摇欲坠。为此,福安交警城区一中队执勤人员当即告知驾驶人,存在违反装载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卸下货物妥善安置并转运。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图片由警方提供)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