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交警查处滥用远光灯行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文 通讯员 林杰 /图) 夜间行车时,看到对面的远光灯,脾气再好的司机都忍不住吐槽。滥用远光灯已经是交通事故的“隐形杀手”,针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12月26日晚,福安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福安新华南路设卡,开展滥用远光灯整治行动。
行动中,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载、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当晚,民警就查处9起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滥用远光灯带来哪些危害?
正面会车时:
危害一:瞬间致盲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对周围行人以及前后方向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危害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
危害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与危害二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
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
危害:当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此时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完全不可能。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