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纠纷凌晨闯工地 男子手持“八磅锤”砸电梯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一名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人员张某,被福安警方抓获,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据悉,现年50岁的张某系蕉城区人。因与赛岐某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去年11月25日5时许,张某伙同林某等五人驱车从霞浦县出发,6时许到达赛岐镇。随后张某等五人携带梯子和“八磅锤”徒步上赛岐某小区内11、12号楼33层,张某等五人分别手持“八磅锤”将该11、12号楼33层上计6个电梯通道顶砸毁。下楼后,张某手持“八磅锤”将11号楼左边楼梯口旁第一间电梯机房顶砸坏。
案发后,因张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且张某的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失较大,情节较重。福安市公安局赛岐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