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中介费发生争执 男子拳头击打他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王飞) 因他人讨要中介费发生口角,进而将对方打成轻伤害。近日,在逃人员黄某某被福安市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民警从浙江温州押回,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黄某某被福安警方刑事拘留。
据悉,现年48岁黄某某系福安人。2017年10月27日下午3时许,受害人陈某某到甘棠镇某船厂向黄某某讨要中介费。因黄某某不在厂内,随后陈某某电话联系黄某某,两人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后黄某某赶到甘棠镇某船厂内,看到陈某某还在厂内,黄某某用拳头击打陈某某左脸部,造成陈某某脸部受伤。
经鉴定,受害人陈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目前,因黄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