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取保候审期间传讯不到案 被实施逮捕移交法院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醉酒驾车撞伤他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在被法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又违反相关规定,无视法院传讯及时到案最终被例为网上在逃人员。近日,网上在逃人员兰某被福安市公安局罗江派出所民警抓获。
据悉,2017年12月15日18时20分许,兰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甘棠镇镇区方向,沿国道104线往赛岐开发区罗江村方向行驶,途中与对向由刘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及电动车乘员兰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兰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1.80mg/100ml。兰某的行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去年12月5日,福安市法院决定对兰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兰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在法院传讯时未及时到案。12月17日,经福安市法院决定,由福安市公安局对兰某实施逮捕,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12月30日11时许,罗江派出所民警经缜密布控,在罗江街道北山村兰某家中将其抓获。
目前,兰某已被当地警方移交福安市法院。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