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坏8米长护栏逃离
福安交警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林杰) 民警巡逻途中发现道路中央防护栏损坏,经查发现,原是一辆货车在行驶途中为躲避小车碰撞所致。然而货车车主并未报警,而是选择直接驶离现场,该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目前,该车主受到了惩罚。
2月21日14时30分许,福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福安市天马大道天桥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道路中央金属防护栏有一处约8米长距离的损坏,损坏护栏散落在路面上。随后民警对现场展开勘查,经调查初步判定,该案为交通肇事逃逸案。随后民警通过调取案发路段实时监控录像,监控显示2月21日13时55分许,一辆号牌为“闽J8XXX6”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过程中为躲避同向前方等候红灯的奥迪牌小车,碰撞左侧金属防护栏,造成奥迪牌小车以及金属防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货车车主未报警驶离现场。
随即,民警电话联系货车车主陈某忠。经调查,陈某忠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事故发生后,陈某忠当场与奥迪牌小车司机自行处理车损赔偿,但对金属防护栏的损坏陈某忠并没有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赔偿,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并驾驶肇事车辆驶离现场,陈某忠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目前,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陈某忠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一些司机认为驾车撞坏护栏或绿化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受损,不需要报警,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公共设施被撞坏应及时报警备案,如果发生事故未报警就离开现场,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