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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近千人次参与赌博

福安15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2019-03-12 16:28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华龙 俞玲玲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华龙  俞玲玲)有人负责管理赌场,有人负责看赌资,还有人负责在赌徒押注时活跃赌场气氛……昨日,记者从福安市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15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刑。

据悉,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9日间,李某光负责管理在福安市溪潭镇仙石村某号民房大厅、蕉城区金平路某号民房、福安市坂中乡彭家洋村彭家洋路某号民房旁、福安市甘棠镇法藏寺等地开设的以“牌九”形式进行赌博的赌场。

同时,以每天300元的工资雇佣倪某雄为赌场保管装赌资的钱包;雇佣倪某信为赌场看场望风;雇佣倪某锋为赌场开车运送参赌人员;雇佣被告人林某茂、许某菊、兰某庄等11人在赌场中押注活跃赌场气氛,以吸引他人参赌,从中谋取利益。

在该赌场经营期间,每天吸引二十几至三十几不等的人员参赌,共计吸引赌徒近千人次参与赌博。其间,倪某清与阮某花等人非法获利1500元到30600元不等。

2018年1月9日晚,福安市公安局查获该赌场,当场抓获倪某雄、倪某信、倪某容等12人及黄某、兰某容、王某云、兰某梅等多名参赌人员,收缴赌资574803元及骰子、扑克牌、瓷碗等作案工具。2018年2月2日,李某光被福安市公安局抓获归案;2018年2月5日,倪某锋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2018年3月6日,倪某清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

福安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光、倪某锋、倪某雄等15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某光负责赌场管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被告人倪某锋、倪某雄、林某茂等14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应从轻处罚。

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光、阮某花、倪某容等15人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80000元至2800元不等的罚金。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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