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跳河轻生女 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张芳) 见他人跳河轻生,福安市民池水顺奋勇跳入冰冷河水中,将对方救起。近日,池水顺救人的行为,被福安市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据了解,2月22日18时30分左右,福安市民雷某因家庭纠纷,一时想不开到福安富春溪阳泉冬泳俱乐部码头处河段跳河轻生。当时在附近正准备游泳的市民池水顺发现雷某在水里挣扎,并被河水往下游冲走,便立即跳进河游到雷某身旁,奋力将雷某拖上岸。上岸后,雷某还在挣扎着要往河的方向走,已经无力的池水顺一边拉着雷某,一边呼叫周边的人来帮忙,阻止雷某继续下河。当时在阳泉溪边栈道码头散步的市民李斌、池祖年等人听到呼喊声后,跑过来帮忙拉住雷某并报警。
经劝说,雷某情绪有所缓和,并离开现场向香樟苑方向走去,池水顺尾随她,防止她再次轻生。随后,民警在富阳桥下河边找到雷某。经民警开导后,雷某情绪渐渐稳定,而后民警联系其家属到场将她接回。
日前,福安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经过调查。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确认池水顺的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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