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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 警方动员后投案自首

2019-04-16 09:01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伙同老板,在未与其他公司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涉案金额300多万元。近日,经福安警方动员,一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吴某主动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

据悉,现年44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系福安人。2016年2月21日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吴某伙同其公司老板福安某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在未与陕西某贸易有限公司、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西安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21日从陕西某贸易有限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金额1993589.8元,税额338910.2元;于2016年3月24日取得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金额854487.16元,税额145262.84元;取得西安某工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99679.49元,税额16945.51元,经福安市国家税务局调查认定,定性为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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