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女子无证经营小宾馆遭查处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近日,福安女子林某在未获公安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宾馆,在遭查处后被当地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9月18日晚上10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对福安市金山南路进行检查时,发现林某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福安市金山南路二巷经营金山屋宾馆,民警当场查获有旅客雷某、钟某,陈某、宋某入住该宾馆。林某分别收取雷某、钟某住宿费用50元和陈某、宋某住宿费用60元。
经查,林某供认了其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福安市金山南路金山屋宾馆的违法事实。后被处以行拘和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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