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吃脚被踩未获道歉 男子殴打他人被行拘8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福安甘棠的尤某只因买煎包时,脚被林女士踩了一下,便对林女士拳打脚踢。近日,尤某因殴打他人,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及罚款300元的处罚。
据悉,尤某现年38岁,福安赛岐镇人。
10月22日下午3时30分许,尤某在甘棠镇北门桥头某煎包摊上买煎包时,受害人林女士从旁边挤进来买煎包,不小心将尤某的脚踩了一下。因林女士未及时向尤某道歉,引发尤某的不满。几番争执后,尤某便对林女士拳打脚踢,致林女士的头部、腹部等部位受伤。随后,尤某被福安市公安局甘棠派出所传唤到派出所。尤某归案后,供认了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因尤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甘棠派出所依法对尤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及罚款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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