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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孕检未查出胎儿异常 女子生下畸形儿状告三家医院

2019-11-10 23:55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锦 黄健涌)为确保胎儿能够健康、正常出生,怀孕后,来自福安的女子吴某曾先后多次在当地三家医院进行多次孕检,检查结果均显示胎儿正常,而婴儿出生后却发现患有“二十一三体综合征”,为此,吴某将三家医院告上了法庭。日前,经福安市法院调解,案件达成调解意见,吴某获得34200元的经济赔偿。

胎儿畸形多次孕检未查出

据介绍,吴某今年39岁,福安人。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初,吴某先后在当地三家医院进行多次孕检,孕检结果均未显示胎儿异常。

2017年5月20日,吴某在福安闽东医院做超声检查,超声结果显示胎儿异常。为了慎重起见,吴某又于5月22日前往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胎儿头颅磁共振检查,该院出具的MRI检查报告单检查结果为“胎儿头颅形态呈长椭圆形,左侧脑扩张,宽约16mm,顶枕部软组织增厚,羊水过多”。

2017年5月24日凌晨,吴某在福州一家妇产医院生下一名女婴,该女婴经体检五官畸形,特殊面容,即患有“二十一三体综合征”。

生下畸形儿后向三医院索赔

据了解,自吴某怀孕以来,吴某及其家人对孩子曾充满期待,但历经千辛万苦,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诞下畸形儿,让吴某一家备受打击。吴某一家在难过之余,对前三家医院进行多次产检都未检出孩子存在问题的情况表示愤慨。

如果早早检查出胎儿患有“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是不是可以采取更好的补救措施?怀着对三家医院的不满与愤怒,吴某及其丈夫魏某将三家医院诉至福安法院,要求三家医院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4000元。

福安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然而双方当事人分歧巨大,三家医院均表示,自己系按医学程序进行产检,对吴某生育畸形儿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原告的损失。

据了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纷止争,负责此案的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从法与情、情与理的角度进行分析说理,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其中两家医院合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4200元。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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